《诉讼方法论》(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)全面梳理了客户会见、收案立案、庭审准备、开庭审理、结案归档等环节的作业流程和经验教训,系统勾勒了知识产权律师的知识体系、技能体系和方法体系。本文即节选自该书第1.2.3节,可至当当网下单购买。
知识产权律师,特别是代表原告的律师,诉讼压力相对较小。一方面,在代理权利人时,权利人往往与被告(侵权人)实力不对称。即权利人实力相对较强,被告作为侵权人相对较弱。加之,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,多数情形下侵权与否较易识别,因此,代表权利人诉讼的胜诉率比较高,打官司的压力较小。
另一方面,大多数知识产权案件,对公司经营还不能产生致命的影响。虽然有的知识产权诉讼标的很高,毕竟只是少数甚至个别现象。因此,与房地产、金融案件或刑事案件不一样,知识产权诉讼一般不会弄得你死我活,对方为案件拼命找关系的情形相对较少,加上知识产权法官队伍整体上素质比较高,这都减轻了知识产权律师的诉讼压力。
青年律师的梦想自然是成为名律师、大律师,而名律师、大律师的衡量标准无外乎有:一是律师做过大案子,案件的社会影响大、媒体曝光率高,案件上过最高法院公报或获得级别较高的十大案例之类的荣誉;二是律师拥有高收入,即使在社会上“默默无闻”(做非诉律师有此可能),也不妨谓之“大律师”;三是律师写得好文章,如果一个律师既没有做过特别有名的大案子,也没有做到收入不菲,财富自由,但也可能因为写得一手好文章,而成为“名律师”。目前,做知识产权律师获得高收入可能并不容易,但做大案子的机率较多,因为不少知识产权案件的社会影响都很大,比如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的“IPad”商标案,王老吉与加多宝长达数年的诉讼战等。诸多知识产权案子社会影响大、争议不少、热点不断、难点较多,也极易催生不少点击量惊人的论文、评论或杂谈。因此,知识产权律师可以有很多机会受益于案件本身的影响力。
业内有种说法:专利是富人的游戏。虽然IBM、高通公司等业界巨头通过经营专利,获得了令人惊羡的经济收益,使得专利不再只是一纸尘封的证书,而是可以创造企业利润的商业宝藏。然而,在看到专利经营的财富回报时,也要看到专利经营的成本负担。20世纪初的一项统计表明,财富100强的大公司在全球一些主要国家或地区,从获得一项发明专利到维持发明专利的20年有效期,大概要花费25万到50万美元。一家公司如果拥有成百上千件专利,其维护费用不难想象是十分惊人的。因此,专利被称为富人的游戏,在某种程度上似乎的确如此。总体上看,重视知识产权的公司,并愿意主动投身知识产权诉讼战的,一般拥有以下一种或几种特质:企业规模通常较大、产品科技含量较高、企业外资背景较多、企业负责人学历较高,等等。相比于交通事故纠纷、家事纠纷、医疗纠纷等一般民事纠纷的律师,知识产权律师的客户在诉讼预算方面相对充足,在文化素质方面相对较高,简直就是“高富帅”或“白富美”。通常,知识产权律师在做案件的过程中较少接触到人生艰困、人情冷暖,这对保持积极的人生态度和良好的工作热情可能大有裨益。
在知识产权日益重要的今天,各个行业、各项产业都嵌入了知识产权的因子,商业创新、技术创新都离不开知识产权的考量,因此,知识产权的法律问题也随之不断产生,并变得日益复杂。新颖有趣的案件事实、源源不断的疑难问题、模糊不清的法律适用、层出不穷的理论解释,既让知识产权律师的工作充满了专业上的挑战,也给知识产权律师带来了探索未知的激情。当然,这并不是说所有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都很有乐趣,有些批量商业维权类的案件(如批量的图片侵权诉讼)让主审法官都觉得无聊至极。不过在很多时候,知识产权与高新科技、娱乐产业、文化艺术、时尚元素密切关联,让案件不会那么枯燥,或许是案件事实,或许是案件背景,或许是案件争议,都有可能让你感受到乐趣。
这不是假设:一名知识产权律师在接手一件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案件后,他可能将陷入(或者他会将客户拖进)源源不断的诉讼旋涡之中,比如商标撤销注册案件、专利无效宣告案件、不正当竞争诉讼等。在某种程度上,这或许是知识产权律师的幸运,因为一旦客户卷进知识产权官司,基本上,律师会收获更多的案件代理机会。在知识产权领域,以诉讼对抗诉讼,从而达成某种目标,几乎是公开的秘密。当原告起诉被告时,被告可能反过来起诉原告,原告又可能开辟新的诉讼战场。无论是做原告的律师,还是做被告的律师,你都有很大的机会包揽这一连串的诉讼。为什么面临原告的诉讼攻击,被告能够轻易找到反击原告的诉讼武器?一方面被告可能早就储备了大量的知识产权武器(比如数以千计的专利),一旦受到原告的知识产权攻击,当然会全力反击,通过诉讼平衡,实现相互制约。另一方面,原告的知识产权可能存在各种瑕疵,比如专利权利要求没有撰写好,商标注册后三年没有使用等,这给对方制造了釜底抽薪(无效专利或撤销商标)的机会。此外,原告在其他方面稍不注意,也会惹火上身。比如一些企业在发布声明时,经常超越维权界限,无端评论甚至攻击对方,招来不正当竞争的麻烦。无论如何,律师代理客户的案件,最终都有可能从1个发展到N个。从某种意义上讲,知识产权诉讼业务的客户还真是个“富矿”。
许多成功的企业,尤其是跨国公司,早已意识到,知识产权并不只是一种单纯的法律权利,更是一种可以广泛运用的竞争工具和商业策略,可以成为增强企业技术能力、竞争能力和获利能力的法律筹码。因此,知识产权已经深度嵌入到企业的商业模式和业务环节之中。在此背景之下,多数知识产权诉讼的庐山真面目,正如上海东方大律师陶鑫良教授所言:“法律背面是商业,案件背后是利益。醉翁之意不在酒,讼争本质是商战。” 归根结底,知识产权诉讼只是一种竞争方式而已。作为知识产权律师,长期和客户讨论的当然不只是纯粹的法律问题,同样包含知识产权案件所嵌入的商业和业务问题,甚至要为客户的市场行为和商业战略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支持。虽然律师和企业客户打交道,必然也会了解和熟悉相关领域的商业思维,但知识产权与企业、商业的联系是如此的紧密,在经年累月的互动之下,更能培养和促进知识产权律师的商业思维。
(本文为授权发布,仅代表作者观点,未经许可不得转载)
“星标”、“转发”、“在看”,给小编加鸡腿哦!
投稿请联系shipa@shipa.org